前言
2024 年 6 月 9 日,成都发生一起骇人命案。27 岁女子王某在家门口,被同小区疑似精神障碍的梁某持刀杀害。此前梁某已多次携刀滋扰邻居。此案因凶案残忍,且肇事者精神状况存争议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
刑事责任主要考量方面
这起案件之所以备受关注,不仅因其作案手段的残酷性,更在于肇事者的精神状况引发巨大争议。目前,相关司法鉴定显示梁某为精神分裂症患者,具备部分刑事责任能力。然而,受害人亲属及代理律师对该鉴定结果提出质疑,认为梁某此前并无任何就医记录,在案发后才被鉴定出精神疾病,其责任认定有待进一步考究。而考量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: 年龄 1、已满 16 周岁完全负刑责; 2、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,犯特定重罪负刑责; 3、不满 14 周岁通常不负刑责(但已满 12 周岁犯严重暴力犯罪经核准追诉除外)。 精神状况 1、不能辨认或控制行为的精神病人,无刑责; 2、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犯罪,完全负刑责; 3、尚未完全丧失辨认 / 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,负刑责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。 其他因素 1、醉酒者完全负刑责; 2、又聋又哑或盲人负刑责,但可从轻、减轻或免除处罚。 3、司法实践中需经专业鉴定,结合多方面综合判定。 精神分裂症的核心症状 阳性症状(异常表现) 1、幻觉: 最常见幻听(如听到不存在的声音、议论自己或命令性言语),也可能出现幻视、幻嗅等。 例:患者坚信有人在窗外监视自己,或听到父母在楼下骂自己。 2、妄想: 毫无事实根据的坚信观念,内容多为被害、关系、夸大、嫉妒等。 例:认为自己被外星人控制,或同事在饭菜里下毒。 3、思维混乱: 言语逻辑断裂、答非所问,或内容离奇荒诞(如用自创词汇表达)。 4、行为异常: 冲动攻击、孤僻退缩、重复无意义动作(如长时间盯着镜子不动)。 阴性症状(功能减退) 1、情感淡漠: 对亲人冷淡、表情呆板,缺乏喜怒哀乐的反应。 例:家人重病时无动于衷,或对过去喜爱的事物失去兴趣。 2、言语减少: 沉默寡言,回答简单甚至不回应,缺乏主动交流欲望。 3、意志减退: 生活懒散(如不洗漱、不吃饭),无法完成日常工作或学习。 如何平衡保障与防控 精神分裂症病人作为弱势群体,其权益保障与公众安全需协同兼顾。一方面,社会应加大精神卫生投入,完善预防、治疗与康复体系,如社区建立帮扶小组关怀患者及家庭,医疗机构强化专业人才培养; 另一方面,需筑牢安全防线:家属应切实履行监护责任,及时送医干预异常行为 ;社区与基层组织需健全信息登记跟踪机制,对有危害倾向者果断采取强制医疗等措施;物业也要严格门禁管理,提升安保应急能力,以此平衡保护与防控,避免悲剧重演。 结 语 “精神分裂症”鉴定与凶手过往滋扰行为的矛盾,引发深思:如何平衡精神疾病医学认定与公众正义诉求?对“部分刑事责任能力”的从轻处理,不应成为恶性犯罪的庇护所。唯有以精准制度防范风险,才能防止“精神病”标签破坏社会信任,让法治切实守护公民权益 。
例:对话时突然从 “天气” 跳到 “宇宙爆炸”,无法正常交流。
例:长期闭门不出,昼夜颠倒,拒绝参与社交活动。